SN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 1187—2016 代替SN/T1187—2003 入出境快件及邮寄物卫生检疫查验规程 Codes of health and quarantine inspection for entry-exit express and postal parcel 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2016-03-09发布 2016-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发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 行业标准 入出境快件及邮寄物卫生检疫查验规程 SN/T 1187-2016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100029) 务平台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100045) 总编室:(010)68533533 网址www.spc.net.cn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 * 开本880×1230 1/16 印张0.5 字数10千字 2016年8月第一版 2016年8月第一次印刷 印数1-1100 * 书号:155066·2-30491 定价14.00元 SN/T 1187—2016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SN/T1187一2003《入出境快件及邮寄物卫生检疫查验规程》。 本标准与SN/T1187一2003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进一步规范、细化了入出境快件及邮寄物的卫生检疫查验方法和程序; 一增加了人出境快件及邮寄物为特殊物品的卫生检疫查验; 增加了人出境快件及邮寄物的核与辐射、生物及化学有害因子的卫生检疫查验。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人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纯、吴海磊、罗岚、陆永昌、刘晓宇、殷连平、胡学锋,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SN/T1187—2003。 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1 SN/T 1187—2016 入出境快件及邮寄物卫生检疫查验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出境快件及邮寄物的卫生检疫查验程序及处置。 本标准适用于人出境快件及邮寄物的卫生检疫查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SN/T1335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查验规程 SN/T1466国境口岸化学因子恐怖事件监测规程 SN/T1542 国境口岸核和辐射恐怖事件监测规程 SN/T 1552 国境口岸生物因子恐怖事件监测规程 SN/T1844入出境快件及邮寄物卫生处理规程 3申报 3.1入出境快件申报 入出境快件应由快件运营者、收(寄)件人或其代理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申报,申报的内容包括:来 自国家或地区、品名、数量、重量、货值、寄件人、收件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提供物品清单、运票、发票及 有关检验检疫证单。 3.2入出境邮寄物申报 应实施卫生检疫查验的入出境邮寄物由收(寄)件人或其代理主动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申报。 准信息服 4卫生检疫查验 4.1审核 4.1.1检验检疫人员审核申报资料,入出境快件或邮寄物属于下列之一的需要实施卫生检疫查验: 来自世界卫生组织或国家质检总局动态公告为传染病或核与辐射、生物、化学有害因子受染的 国家或地区; 属于特殊物品范畴的; 属于废旧物品范畴的; 一需实施核与辐射、生物、化学有害因子监测的; 其他需要实施卫生检疫的 需要办理审批的,检验检疫人员应告知快件运营者、邮政部门、收(寄)件人或其代理按相关规定办 理审批手续。获得有效的审批手续后,检验检疫人员实施查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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