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 2389.15—2016 进出口商品容器计重规程 第15部分:液化天然气船舱静态计重 Rules for measurement survey on import and export commodities- Part 15:Static measurement of liquefied natural gases in cargo tanks of vessel 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2016-06-28发布 2017-0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发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SN/T 2389.15—2016 前言 SN/T2389《进出口商品容器计重规程》已经或计划发布以下部分: 第1部分:术语; 第2部分:动植物油岸上立式金属罐静态计重; 第3部分:奥里油岸上立式金属罐静态计重; 一第4部分:液化石油气船舱静态计重; 第5部分:石油岸上立式金属罐静态计重; 第6部分:岸船间管线充满度的判定; 第7部分:岸上立式金属压力罐(非冷冻)液位的自动测量; 第8部分:奥里油船舱静态计重; 第9部分:液货船舶管线液货量的估算; 第10部分:液体化工品船舱静态计重; 第11部分:液体化工品岸上立式金属罐静态计重; 第12部分:沥青船舱静态计重; 第13部分:石油及其液态产品船舱静态计重; 第14部分:岸上立式金属罐的液位自动测量; 第15部分:液化天然气船舱静态计重。 本部分为SN/T2389的第15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归口并批准。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人境检验检疫局、深圳市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本部分的主要起草人:叶炎辉、林延浩、王厚晏、狄鹏、李健、王晓东。 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SN/T 2389.15—2016 进出口商品容器计重规程 第15部分:液化天然气船舱静态计重 1范围 SN/T2389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船舶装载的液化天然气的重量和能量的计算方法、程序和 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进出口船舶装载的液化天然气的重量和能量计算。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13610天然气的组成分析气相色谱法 GB/T20603冷冻轻烃流体液化天然气的取样连续法 ISO6578冷冻烃类流体静态测量计算方法(Refrigeratedhydrocarbonliquids一Staticmeas- urementCalculation procedure)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热校正系数 thermal correction factor 将船上货舱内任意温度下液化天然气的体积校正到参比温度下的体积的系数。 注:改写GB/T24964—2010,定义3.6 4计量精确度 各项测量、计算数据应按照GB/T8170的规定进行修约,精确度要求见表1。 表 1 测量、计算数据的精确度要求 精确度 项 目 单 位 测量 计算 液位高度 m 0.001 0.001 m(in) 船舶水尺 0.01(0.5) 0.01(0.01) 温度 ℃ 0.1 0.1 1 SN/T 2389.15—2016 表1 (续) 精确度 项 目 单 位 测量 计算 压力 kPa(bar) 0.1(0.001) 0.1(0.001) 密度 kg/ma 0.1 0.1 摩尔重量 g/mol 0.0001 热校正系数 0.00001 发热量 MJ/kg 0.001 体积 m 0.001 重量 kg 1 能量 MJ 0.1 5 基本要求 5.1 工作和技术条件 5.1.1 输送管线内的存货量在装/卸货物前、后应保持一致。 5.1.2 测量前,应关闭可能影响计重结果的各种船上设施。 5.1.3 用于计量的货舱、测量设备应经检定合格,取得检定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5.1.4 测量时,船舱应处于封闭、稳定、安全的状态,船舱内液位应处于稳定状态。 5.1.5 测量时,应保持船舶的纵倾和横倾不变。 5.2 安全条件 5.2.1 应穿着防静电工作服和防滑、防静电鞋。 5.2.2 遇天气寒冷时,不宜穿着大衣,应配备轻便防寒服(如皮夹克等),以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5.2.3 工作用具(如电脑、计算器等)工作记录应装包和妥善携带,使计量人员能空手攀爬梯子,以免 发生危险。 5.2.4 应避免直接接触液化天然气,应使用防护面罩,配备防护手套、护目镜等。 严格遵守船方有关防火防爆安全规定并使用防爆工具 5.2.5 息服务平台 5.2.6 测量、采样时,工作人员应站在上风口。 5.2.7 遇七级以上大风、雷电、大雨等,应暂停测量工作 6 准备工作 测量前应了解及查核下列情况: 本航次拟装/卸货物的舱位、数量以及装/卸货程序; 本航次的主、辅测量装置; 船舶测量设备检定证书的有效性; 船舶舱容表的有效性; 密闭输送系统处于良好工作状态,液位计、温度计、压力表工作正常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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