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 0800.7—2016 代替SN/T0800.7—1999,SN/T0803.2—1999 进出口粮食、油料及饲料 不完善粒检验方法 Cereals,oil bearing materials and feedstuffs for export- Method for the inspection of imperfect kernel 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2016-03-09发布 2016-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发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SN/T 0800.7—2016 前言 SN/T0800共分为20个部分: 第1部分:进出口粮油、饲料检验抽样和制样方法; 第2部分:进出口粮谷、饲料 粗脂肪检验方法; 第3部分:进出口粮食、饲料 粗蛋白质检验方法; 第4部分:进出口粮食、饲料 尿素酶活性检验方法; 第5部分:进出口粮食、饲料 淀粉含量检验方法; 第6部分:进出口粮食、饲料 灰分含量检验方法; 第7部分:进出口粮食、油料及饲料不完善粒检验方法; 第8部分:进出口粮食、饲料 粗纤维含量检验方法; 第9部分:进出口粮食、饲料 丹宁含量检验方法; 第10部分:进出口粮食、饲料 吸水率检验方法; 第11部分:进出口粮食、饲料 含盐量检验方法; 第12部分:进出口粮食、饲料 整碎组成检验方法; 第13部分:进出口粮食、饲料 加工精度检验方法; 第14部分:进出口粮食、饲料 发芽势、发芽率检验方法; 第15部分:进出口粮食、饲料 粒型、粒度及粗细度检验方法; 第16部分:进出口粮食、饲料 粘度检验方法; 第17部分:进出口粮食、饲料 类型纯度及互混检验方法; 第18部分:进出口粮食、饲料 杂质检验方法; 第19部分:进出口粮食、饲料 水分及挥发物检验方法; 第20部分:进出境饲料检疫规程。 本部分为SN/T0800的第7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SN/T0800.7—1999《进出口粮食、饲料不完善粒检验方法》和SN/T0803.2—1999 《进出口油料不完善粒检验方法》。 本部分与SN/T0800.7一1999和SN/T0803.2一1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明确了检验过程中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内容。 按照GB1351、GB1352和GB1353等国家标准中的术语定义,对各种产品不完善粒子项在 附录B中进行了修订。 按照GB/T1.1一2009的要求,对其格式进行修订。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湛江出入境检验检 疫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潘安、张海滨、张瑞峰、陈建宏、马新华、张宇光、楼阁、刘娟、姜涛。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SN/T 0800.7—1999; —SN/T 0803.2—1999。 1 SN/T 0800.7—2016 进出口粮食、油料及饲料 不完善粒检验方法 1范围 SN/T0800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粮食、油料及饲料不完善粒检验的检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进出口粮食、油料及饲料不完善粒的检验。 2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351小麦 GB 1352 大豆 GB 1353 玉米 GB 1354 大米 GB/T 8231 高粱 GB/T 10458 养麦 GB/T 10459 蚕豆 GB/T10460 豌豆 GB/T 10461 小豆 GB/T 10462 绿豆 GB/T 11761 芝麻 GB/T 11762 油菜籽 GB/T 11766 小米 GB/T13356 黍米 GB/T 13358 稷米 SN/T 0798 进出口粮油、饲料检验检验名词术语 SN/T 0799 进出口粮油、饲料检验 检验一般规则 服务平台 SN/T 0800.1 进出口粮食、饲料检验抽样和制样方法 SN/T 0800.18 进出口粮食、饲料杂质检验方法 SN/T 0803.6 进出口油料杂质检验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SN/T0798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抽样及制样 抽样及制样方法见SN/T0800.1。 1 SN/T 0800.7—2016 5检验 5.1 仪器和用具 5.1.1 电子天平:感量0.1g和0.01g。 5.1.2 样品盘。 5.1.3 小皿。 5.1.4 手持扩大镜。 5.1.5 镊子。 5.1.6 解剖刀。 5.2 检验方法 5.2.1 粮食和饲料 5.2.1.1米类 5.2.1.1.1 操作步骤 按照SN/T0800.1中规定的制样方法制取试样。不完善粒试样量按附录A确定,按照附录B和 SN/T0798中规定,结合GB1354、GB/T11766、GB/T13356、GB/T13358中定义,在检验碎米等项目 的同时,挑选出各种不完善粒置于小皿中,分别在感量0.01g天平上称量,并记录称量结果。 5.2.1.1.2结果计算 米类不完善粒总量百分率按式(1)计算。 b= (1) -1 式中: 一一不完善粒总量百分率,%; 6 m一一不完善粒每个子项质量,单位为克(g); m——不完善粒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不完善粒总量检验结果取小数点后一位,不完善粒子项检验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 不完善粒子项兼项的归属采用SN/T0799中子项兼项的归属规则。 5.2.1.2其他粮食和饲料 5.2.1.2.1检验步骤 按照SN/T0800.1中规定的制样方法制取试样。按照SN/T0800.18中方法计算大型杂质含量百 分率(t)和有毒有害杂质含量百分率(t2)。不完善粒试样量按附录A确定,按照附录B和SN/T0798 中规定,结合GB1351、GB1353、GB/T8231、GB/T10458、GB/T10459、GB/T10460、GB/T10461、 GB/T10462中定义,挑选出经肉眼或用扩大镜鉴定(必要时大中粒样品应切开或剥开鉴定)的各种不 完善粒,然后将其放在小皿中,分别在感量0.01g天平上称量,并记录称量结果。 5.2.1.2.2结果计算 其他粮食和饲料不完善粒总量百分率按式(2)计算。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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